在其关于西南非洲国际地位的咨询意见中
法院回顾,,法院在谈到托管地的一般性问题时指出,“托管地是为了该领土居民和全人类的利益而设立的,它是一个具有国际目标的国际机构,是文明的神圣信托。” (《 1950 年国际法院报告》,第 132 页)在这方面,法院还认为,“有两项原则至关重要:不吞并原则和……[尚不能自治的]人民的福祉和发展构成‘文明的神圣信托’的原则” (同上,第 131 页)。
当代学术界也对禁止吞并和规范使用武力之间的 克罗地亚电报数据库 关系产生了混淆。例如,一些作者认为吞并是非法的,因为它们是非法使用武力的结果。然而,这种推理与《友好关系宣言》的文字和精神不一致,该宣言禁止一切武力吞并,而不仅仅是非法使用武力的吞并。以色列吞并戈兰高地的争议凸显了这一观点的一些当代含义;以色列在戈兰高地的背景下暗示,如果吞并是在自卫时使用武力之后进行的,那么吞并就是合法的。
因此,我们必须澄清,正如我们在即将发表的文章中所做的那样,禁止使用武力不仅仅是禁止使用武力的必然结果。它是一项独特的规范,专门规范领土所有权,与使用武力无关。尽管它当然与禁止使用武力有关,但它之所以成为国际法律秩序的基础,是因为它有助于维持并联系着上个世纪甚至更久以来国际法的三大核心项目——涉及:(1) 使用武力,(2) 人民自决,以及 (3) 在特定领土单位内巩固国家权力。由于它对现代国际法如此重要,我们还主张,正如巴西、巴勒斯坦和其他国家所建议的那样,禁止使用武力应被视为一项强制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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